第九百九十一章 提前重置

水产鲜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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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野猪!”

    少女发出尖叫,转身逃跑之际不忘把手里的泥鳅塞回水桶,甚至完全不打算放弃今晚摸鱼的收获。

    她心中明白身后的河水太浅,根本挡不住猪突猛进,宿营灯光线又太过微弱,无法通过强光威慑野生动物。

    冲上河滩,少女来不及穿鞋,娇嫩的小脚踩在砂石上,手中还紧紧握着装有草鱼、鳝鱼等水产品的塑料桶。

    “怎么这里有人啊?!快跑,我后面有野猪!”

    少女见到黑暗中的人影,稍稍被吓到。确认是个大活人后连忙发出警示。

    李十三一拍手,“小闺蜜!”

    “谁是你小闺蜜啊,赶紧跑,有野猪!”

    野猪冲得很近了,尽管四蹄着地,高度依旧能达到一米以上,身体长度超过两米,跟个小山包似的。

    “没事,我来处理。”

    李十三接住猛冲而来的野猪獠牙,将它扔回河里。

    野猪摇了摇头,刨动蹄子还想再来。

    李十三挥了挥拳头,“耗子尾汁,我这一拳下去你可能会死。”

    野猪听不懂人话,碍于敌人数量太多,而且刚才被凭空抛飞三米有余,心知打不过对面的家伙,只好吭哧吭哧离开。

    “哇,你是修行者吧,好厉害。”

    小闺蜜依旧拎着水桶,“这个草鱼送给你。”

    水桶中唯一一条大草鱼被用塑料袋包好,塞到李十三手中还在活蹦乱跳。

    “呃,小闺蜜,你为什么会大半夜在这里摸鱼?”

    “干嘛叫这么亲切呀?”

    小闺蜜拍拍身上的泥水,回到河边穿起鞋袜。

    “我妹妹身体很虚,最近连续生了几场大病,家里看病治疗花了很多钱,我刚刚结束高考,出来抓几条鳝鱼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我也是芙蓉市第二中学的学生,今年结束高考。”

    “诶?”

    听说是同一届的同学,小闺蜜拿着宿营灯靠近,立刻认出李十三。

    “哇,隔壁班的学霸呀!李十三!”

    “称不上学霸,我们班以前的课代表才叫厉害。”

    小闺蜜是个芙蓉市小家庭出生,父亲在工厂里上班,母亲没有工作,家里的小辈是她们这对姐妹,经济相对拮据。

    所以正常世界线的小闺蜜才有着嫁入豪门的执念。

    李十三打趣着,“不想嫁个有钱人逆转人生吗?”

    “以前有这么想过,现在也想,但是,哎。”

    发现是认识的同学,刚才又救了她一命,小闺蜜彻底放松心理防线。

    “你应该不知道我在高二年休学一个学期吧?”

    “发生什么事了?”

    小闺蜜打从初中开始深刻厌恶着贫穷的自己,高一年有着深刻的拜金主义,死皮赖脸往学校里几个富豪家公子哥身上贴。

    父母非常无奈,却又管不了。

    高一年暑假,小闺蜜先斩后奏跟着几个富家少爷去金杭市玩,在酒店房间正要被吃掉时出于心中抵触剧烈反抗,一溜烟跑出酒店。

    而后发现自己的所有东西都留在酒店里,必须回去拿。

    富家公子哥自然觉得脸上落不下面子,开口刁难说是小闺蜜撕坏了他们一套价值十几万b的正装,若是赔不起,就让小闺蜜留在酒店里做陪酒女。

    这时候,一位做古玩的商人出现,替小闺蜜支付了赔偿金,代价是在他的古玩店打工赔偿。

    于是乎,小闺蜜那学期只得留在金杭市。

    学会经营与基本的玉器鉴赏,商人要离开金杭市,给了小闺蜜一笔3万b的工资,让她回家好好参加考试,今后有意向再入行古玩玉石生意。

    林音书,林店长…

    李十三心中清楚林店长出现的时间比正常世界线提早两年,苏淮市、虹海市被禁区吞噬以后,那儿不存在所谓的古玩街区,见面地点才会变动为金杭市。

    幸亏小闺蜜命里有这一位贵人,否则可能早就在金杭市沦落为风尘女子了。

    想想林音书的手段,当真厉害。

    林店长知道小闺蜜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特地卡了一个学期,让她回学校后感觉到和其他同学的差距,自然而然抓紧时间努力。

    父母没有报警,可见林音书也在家长方面下了功夫。

    小闺蜜哪里知道李十三心里的清晰程度,顺着话题碎碎念。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靠不住,这世界只有钱靠得住。”

    李十三心中感动不已,居然在高中就能见到:小闺蜜重置版v2.0。

    不过这次林音书的培训时间很短,健康状况也不错,小闺蜜应该没有升级到2.0,可能是v.5版。

    “高考考得怎么样?”

    应届高中生聊天总会凑到此类话题上,小闺蜜老老实实回应她好歹回到了原有的水平。

    虹海财经大学的水平挺不错的,只可惜那所学校不存在了。

    “小闺蜜,养猪吗?”

    “猪?以前乡下老家养过,怎么了?”

    “我准备在锦鲤孤儿院后边弄个养猪场,可以来打工。”

    小闺蜜看着水桶里的鱼,“唔,反正要打暑期工,如果待遇说得过去,养猪场就养猪场吧。”

    至今为止,小闺蜜是第一个听到养猪事业后没有大呼小叫,而是认真思考的家伙。

    李十三不由想到正常世界线,小闺蜜一直有着非常厉害的村姑背景,据说小时候干起农活来天神下凡,开春农耕的时候甚至被称为“插秧公主”。

    “小闺蜜,你会养猪吗?”

    “会啊,常见家养畜禽范畴没有我不知道的。”

    “嘶——,那你还辛辛苦苦勾搭什么富二代啊?回乡下种地呀!”

    小闺蜜轻轻哼着,“种地又不能变成名媛,而且,我以前住在乡村集体迁移了,想搞块地皮种,启动资金跟入行古玩差不多。”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回到芙蓉市市郊。

    得感叹一下小闺蜜野猪般的体能,明明没有修行根骨,体力惊人,神经方面粗得惨不忍睹。

    刚才李十三若是没有出手,小闺蜜只要丢掉手中的塑料桶,逃跑速度好像比野猪还快。

    “那个,李十三,我家在这边,先回去了。”

    “呃,嗯,路上小心。”

    “哎,没什么可小心的。”

    抢劫犯不会对拎着塑料桶的路人感兴趣,流氓也看不上满裤子泥水的姑娘。

    小闺蜜抬头看向天空,没了城市的霓虹漫反射,满天繁星清晰可辨。

    “那些名媛大小姐就像天上的星星,璀璨又闪耀,让人离不开眼,而我…”

    话语到此稍稍顿了顿,小闺蜜指着塑料桶。

    “我就像桶里的鲶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