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人人都爱女主角1

淑女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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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宇是个旱鸭子,这对他来说也算不上是任何的缺点,就好像一个国人不打算从事外贸工作,也不打算出国,所以英语只会几句日常的口语,和一些外国人只会说‘谢谢,对不起’一样也没什么关系。

    因为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缺点,毕竟这就是一辈子都用不上的东西。

    张宇是北方人,见过大河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的,更不用说大海了,所以没有溺水的危险。

    本人也不是什么富豪,更没有什么富豪的父母孩子兄弟七大姑六大姨的,所以也没有故意被人扔到水中的危险。

    所以对游泳没有任何的兴趣,也没有钱去报什么游泳班的张宇不认为不会游泳是个什么缺点,毕竟面试的时候,人家会问一下你到底会不会开车,可没有问你会不会游泳的。

    所以不管怎么说,在张宇看来这都是一个高大上的技能,除了家就在大海旁边,只有有钱有闲的人才能学习,自己这么一个普通人就算一辈子都不会也不算什么,反正自己也一辈子都用不到,学也没有用。

    在一秒钟之前,张宇还是这么想的,在一秒钟之后,张宇就不再那么想了,因为人生中就充满了奇遇,自己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自己之前还好端端的在路上走着,现在怎么突然掉到水中了。

    感觉自己被人抓住之后,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赶紧抓住这人,死死的盘在那人身上,生怕这人不救他。

    那人既然下来了,肯定就是救人的啊,被他这么死死的一拉扯,差点没有背过气来,直接照着他的后劲上打一掌,把他敲晕了这才带上来。

    张宇受到了巨大的惊吓,看着眼前古代的场景,更是卷着自己身上的被子,一动也不敢动。

    旁边还有人嘲笑他:“张秀才,你真是想看佳人想疯了,看到佳人落水,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你还往水下跳,真是不要命了。”

    “就是,也不看看你是什么身份,才一个小秀才而已,就想看上王家的女儿,真是癞□□想吃天鹅肉。”

    张宇一声不吭,就好像自己被吓呆了一样,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生怕自己露出了什么马脚。

    这会儿身子一会儿冷一会儿烫,煎药的人到现在还没有煎好药,原主的记忆又是一股脑的往他的脑子里面钻,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也不是什么意志力坚强的人物,没一会儿就晕过去了,倒是把周围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张宇虽然是在昏迷中,但是一点都不舒服,在睡梦中不停的有人在自己跟前吵闹,闹得就好像谁在用锤子砸自己的脑袋一样。

    但是眼皮子被胶水糊住了一样,再努力也睁不开,一直在挣扎中,好像到了天荒地老的时候,这才把眼睛给睁开了。

    进入眼前的仍然是古代的场景,没有任何的变化,看来自己是回不去了,他刚睁开眼睛,手指头还没有动呢,就听到旁边一阵瓷器碎裂的声音,然后一个有些粗粝的女声就响了起来:

    “宇儿,你终于醒了,你现在怎么样了,脑袋身上哪儿疼不疼啊。”

    一个中年妇女说着就扶起来他,但又怕自己碰到他让他不舒服起来,只好在原地干着急,然后开始问东问西的。

    张宇张张嘴,准备说话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嗓子干涩的很,稍微的碰到嗓子就好像有刀子在里面割自己的气管,连忙停住了,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脖子,虽然摸不到里面,但是摸到外面也是好的。

    “到底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啊,难道是嗓子有问题?天杀的大夫怎么也没有说这回事啊,还有脸要钱,看我有功夫了不把他的铺子给砸了!”

    张宇只好用一个字表达自己的意愿:“……水……”

    “喝水是吗?”

    “我这就去给你端过来。”中年妇人急忙的往外面走,看到地上自己之前因为看见儿子然后太欣喜,把一个碗摔到了地上,顿时心疼不已。

    但自己又不能骂自己的心肝儿子,只好把气出到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的女儿身上。

    骂的是又快又狠,很多词汇张宇甚至都没有听太清楚。

    从小时候父亲早死,家中贫穷,一直到这次自己受伤,还有刚才被她不小心摔倒地上的碗,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和这个妹妹有关,她简直就是扫把星在世,造成末世的病毒来源。

    如果不是知道这人就是自己的母亲,张宇真的忍不住怀疑这是棒子国的人,联想的真是太丰富了,而且理直气壮的让有理的一方都开始忍不住怀疑自己了。

    幸亏张氏还惦记着自己刚刚清醒过来的儿子,等到水烧开之后,赶紧端过来一碗,让儿子解渴。

    然后又端过来药,还有怕苦口拿来的蜜饯,忙忙碌碌的,如果不看她刚才对妹妹那种苛刻的态度,张宇真的把张氏当成是彻底的慈母了。

    这一场风寒让张宇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彻底的好,在床上昏迷了两天,软弱无力,站不起来只能躺在床上靠别人喂东西三天,能站起来稍微的走走,但是不能用脑,最多只能在院子里面随便转转两天,到了第八天,终于能在院子里面随便转,还可以读书了。

    在现代就是吃点药打点针,蒙着被子睡上一觉的事情,最多耽误一天的功夫,但是在古代竟然花了一个星期的时候,这让张宇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的锻炼身体,要不然真是生不如死啊。

    看着儿子病一好,马上就坐到了书房开始读书,甚至研墨开始写字了,张氏的心中又高兴又心酸,把热汤放在他的手边轻轻问道:“宇儿,你在写字啊。”

    原主的脾气并不好,或者说张氏十分的宠溺自己的儿子,她和早逝的丈夫都是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也是一直这么灌输给儿子的,他们的教育可以说是十分的成功。

    原主就是认为读书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钱就是俗物,提起钱来,那真是万分的嫌弃,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没有一点小家子气。

    按理说能挣能花谁也说不出来什么,一个人是月光族,每月能挣一万,能花一万,虽然有人会说这人花钱大手大脚的,一点也不知道节约持家,但是这样的人比其他什么啃老族可是好上一万倍。

    人家只是存不住钱而已,但是绝对有能力养活自己啊。

    原主就是一个标准的啃老族,不事生产,专心读书,老大的人了,现在只是一个秀才,人算不上上进,但是心气奇高无比,干活的父亲死了,母亲和妹妹起早贪黑的赚钱养活他,他还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注意!不是他一个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母亲和妹妹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如果张宇当了大官了,母亲什么都不用说自然能成为诰命夫人,享受荣华富贵,妹妹自然能说给一个好人家,就算再包子,看在他这个哥哥的份上,也不会亏待她!

    当然了,张宇翻了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个美好的梦想只能是梦想,按照原主的天分,天知道这个梦想什么时候能够实现?

    张宇就是一个普通人,贪生怕死就是本性,如果是平安的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当然会开始反抗,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现代。

    要知道这个时代除了没有网络让人痛苦之外,就连有电灯,那也得是好几百年之外的事情了,痛苦的让人绝望。

    但是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就经历了一番生死,差点死去,当然不会再去寻死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现代去了。

    他和原主又恰巧是同名同姓的人,而且家人对他十分的好,一家人就他自己是极品,是喝着别人血肉的吸血鬼,张宇只能接受这个命运,尽量的让自己在这个时代过的舒服一些。

    张宇心虚的把毛笔放在一边,原主虽然各种不堪,但是一手毛笔字早就可以把自己给比到天上去了。

    原主性格虽然自私自利,读书读的也就是一般般,放在现代就是如果大学不扩招,那就是铁定考不上大学的主,但是毛笔字写的是真正的好,张宇对毛笔字了解的也不太详细,也说不出来到底哪儿好,但是看着确实十分的舒服。

    不过这也难怪,原主写毛笔字都快十几年了,而且比的人还不是什么大家,而是张宇这个用键盘打字远远超过写字的人,自然是一下子就把张宇给比到泥里面去了。

    “嗯,我就是想练练手,这么多天都没有提笔了,不知道写出来的字是不是歪歪扭扭了。”

    张宇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不知道自己继承了原主的笔迹没有,要不然就自己那狗爬字,一张宣纸上面最多写三个字的,肯定得提前练练,要不然肯定得露馅,现在先找个借口也好。

    “娘,怎么了?”张宇赶紧转移了话题。

    张氏有些不好意思,边说话边看张宇的脸色:“宇儿啊,字迟些练也行,再过几个月王家的大小姐就该嫁过来了,咱家虽然说是小门小户的,那也得置办些东西,我这里虽然还有一些钱,但是……这个月就不能给你买笔墨纸砚了,你……”

    “你放心,那王家小姐再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又怎么样?到了咱们家还不是我说的算,到时候她的嫁妆就是咱们家的,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她要是不听话,就休了她!再有钱又怎么样?你可是文曲星在世,公主都配不上你,更何况她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

    张宇的妹妹无论对着自己的家人还是对着外人都是一副鹌鹑的样子,好像谁都能欺负两把,但是张氏可是个泼辣人,虽然张家是孤儿寡母的,但是谁都不敢欺负到他们头上就是因为有张氏。

    和其他的妇人当街厮打,在大街上破口大骂别的男人,怎么粗俗怎么来,就好像是一只豹子一样,但是对着儿子就变成了鹌鹑,张宇只要露出一丝的不满,她马上就能心惊肉跳的。

    如果是其他的穿越者,马上就会不喜母亲的性情,这女人还没有嫁到自己家呢,就开始盘算着吞并人家的嫁妆,肯定会委婉的劝一下自己的母亲。

    但是张宇不一样,他是个普通人,也没有什么高的思想境界,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谁对他不好,他就对谁不好,他也不求着发财,更不求着升官,遇事得过且过,自然也不用巴结着别人。

    “好,不买就不买吧,到时候再说,娘,您放心,儿子一定会高中状元,然后让您当诰命夫人的,到时候您就不用干这些粗活了,也给小妹说个好人家!”

    和尽心照顾自己的家人相比,素未谋面的妻子自然不算什么。

    张氏听到这话马上高兴起来了,仔细的想了一会儿说道:“宇儿,有你这句话娘就是现在死了也甘心了,你放心吧,你读书的东西绝对不会少的,这里还有几两碎银子,你和同窗一起出去游玩的时候用吧,娘这里再省一点,到时候肯定够花的。”

    张宇不知道张氏是怎么说这话的,但是他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张氏和妹妹都没有睡,还在借着一盏小小的油灯缝补着什么东西。

    张宇不敢打扰她们,就在一边硬撑着,天都快亮了,她们才准备睡觉,没两个小时又开始起来做饭开始新的一天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让张宇心中难受的很。

    但他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好发奋开始被原主留下的所有的书,每天念个一百二十遍,几天之后简直就是倒背如流。

    短时间内,张宇还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应该改善一下家中的生存状况了。

    开饭馆?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秘方,吃过的好东西也没有多少。造纸?自己只知道大致的程序,如果想要成品,不经过千百道的实验根本就完不成!

    造玻璃?同样不可能,理由同上。

    做化妆品?自己可不是什么时尚达人,更不是什么化学家。

    用硝石造冰?现在是深秋,在外面泼上一盆水,第二天地上全都是冰!

    种反季节的蔬菜?自己首先要有地,还要有各种蔬菜种子,从种下到成熟不下三个月的时间,自己等不及,也没有那么大的本钱啊。

    张宇把自己的赚钱大计一个个的先列出来,然后一个个的又否定了,不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就是没有本钱,而且自己可没有管过什么人,一说起来做什么大事,自己就心虚起来了。

    就在他差点想破脑袋的时候,有人过来追债了。

    张宇本来想展示一下自己身为张家顶梁柱的气概的,谁知道在屋里的时候越听越觉得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在他的印象中,追债的都是一副混混的模样,一言不合就开打,被追债的都是受害人,但是自己能听见外面母亲大声的吼骂声,来要钱的倒是畏手畏脚的。

    张宇在外面听了半天,终于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要钱的就是一个小郎中,本事一般般,地位更是一般般,大部分的客户还都是附近的人,不欠吧,都是街坊邻居的,有些不好意思,欠吧,不是拖个把月,就是硬着脾气说没钱的。

    让张宇在外面听着都有些可怜那个郎中了,不过鉴于自己是受益者,母亲是不讲理的一方,他只能忍下去了,到最后也没有出面。

    张氏把郎中骂走了之后,小心的往儿子屋子里面看看,发现儿子还在读书,轻轻的松了一口气,回到厨房的时候,发现女儿正蹲在地上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马上开始骂道:“没眼力的东西,还不赶紧做饭,饿到你哥哥了怎么办!”

    此时张宇咬坏了一个毛笔杆头,终于下定了决心,找到了一个发财的路子:写话本!想到这里他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直接去了书店,光明正大的看起书来,看看其他人的话本都是怎么写的,自己也好借鉴一下。

    他却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盯着,然后被人总结了起来,汇报给了另外一人。

    贾府内,一个英俊的小郎君正在问着过来汇报的人:“那个张秀才怎么样了?听说生了一场大病?”

    “是啊,听说都快死了,然后又活了过来。”

    小郎君马上厉声说道:“已经死了又活过来了?是真的吗?”这说法怎么这么熟悉?怎么和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