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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志潜伏好之后大约十分钟,政府军的搜捕部队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之内。
在丛林追踪作战方面,危地马拉政府军有一套固定的战术,即走在前面的肯定是一支规模不大的部队,一般只有一个班,最多不过一个排,主力部队在后方大约五百米处,以免落入敌人设下的陷阱。
这套战术,用来对付游击队还比较合适。
只是,用来对付由狙击手率领的敌人,那就不大合适了。
河对岸,唐宏光没有急着下令开火。
说白了,他的手下只是一些武装村民,就算懂得任何使用突击步枪,也难以在夜间射中一百米外的敌人。
距离太远,开火不但等于浪费子弹,还等于暴露所在位置。
要知道,政府军肯定携带了机枪,说不定还有重机枪,也许还有火箭筒。如果过早暴露阵位,必然遭到火力压制。
显然,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德制突击步枪的有效射程在四百米左右,就算由狙击手使用,也未必能够在夜晚射中四百米外的敌人。相反,任何一挺机枪的有效射程都在六百米以上,而重机枪的有效射程一般在一千米左右。
也就是说,政府军完全可以在突击步枪的有效射程之外用机枪来压制敌人。
也许,政府军也很难在夜间用机枪准确射中敌人,可是机枪的持续压制火力,足够让只有突击步枪的敌人崩溃。
要知道。在遭到机枪压制的情况下,即便是狙击手也无能为力。
必须让敌人靠近,让敌人的主力部队暴露在侧翼火力之下,不然这场阻击战就没有任何意义。
所谓的侧翼火力,就是李承志手上的那把狙击步枪。
政府军的前进速度算不上快,也没有必要走得太快,毕竟他们追击的目标在丛林里的行进速度更慢。
距离一点一点的缩短。李承志没有关注走这最前面的那十多名政府军士兵。
只要距离拉得足够近,唐宏光都能解决掉这十几名士兵。要知道,唐宏光也带上了一把缴获的突击步枪。在他手里。这把安装了三十发弹匣的突击步枪,能够以间隔不到一秒的速度开火,而且每发必中。
关键。在后面的主力部队上,特别是军官。
跟危地马拉政府军交战几次,李承志已经发现,政府军也是一群乌合之众,特别是那些强制征召入伍的士兵。只要没有军官约束,在作战不利的情况下,政府军士兵肯定会临阵脱逃。
也就是说,干掉政府军的军官是打垮政府军的最简单的办法。
只是,没等到政府军的大部队出现,战斗就打响了。
事实上。这也正是政府军搜索战术的重点所在。
大部队与先头部队之间保持五百米左右的距离,能让埋伏在前进路线上的敌人在大部队到达之前就与先头部队遭遇。如果敌人没有向先头部队开火,那么就很有可能暴露。如果敌人向先头部队开火,就无法伏击后面的大部队。虽然这套战术有很大的局限性,即无法对付位于行进路线侧面的敌人。但是政府军的主要敌人是**游击队,而游击队每次出动的规模都很有限,也就很难从侧翼发起攻击。
当然,政府军的先头部队倒了大霉。
唐宏光把开火距离压缩到了不到五十米,而且直到走在最前面的那名政府军士兵离他潜伏的地点不到二十米的时候,他才首先开火。而分散埋伏在附近的武装村民也立即向敌人开火。
十多名政府军士兵甚至没有来得及开火还击,就全部中弹倒地。
枪声很快就消散了,只剩下了负伤的政府军士兵发出的凄惨叫声。
唐宏光没有补枪,那几名政府军士兵的枪伤都在致命部位,只是暂时没有断气,没有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子弹。
政府军的大部队依然没有出现,毕竟五百米的距离不算短。
过了不到两分钟,河滩上就安静了下来。
李承志有点紧张,因为政府军的大部队迟迟没有出现不是好兆头,很有可能意味着敌人正在丛林里向唐宏光的侧面迂回。
唐宏光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匍匐着离开了藏身的散兵坑,爬行到丛林边缘。
李承志朝那边看过去的时候,唐宏光已经溜进了丛林,十四名武装村民则继续守在河滩阵地上。
不多事,丛林里响起了枪声,还有爆炸声。
虽然隔得很远,但是李承志依然听了出来,丛林里的战斗打得很激烈,只有一把突击步枪在持续开火,准确的说是每隔几秒钟就开火一次,而其他枪支发出的枪声都很凌乱,没有什么规则。
李承志不得不佩服唐宏光,在丛林里,就没有人能够对付唐宏光。
丛林里的战斗持续了大约十分钟,在最后一次爆炸之后,枪声嘎然而止,寂静再次笼罩了整个战场。
不多时,李承志看到了从丛林里溜出来的唐宏光。
唐宏光安然无恙,李承志松了口气。他开始还以为唐宏光完蛋了,不然丛林里的战斗不会突然停止。
显然,事实恰好相反,肯定是唐宏光打退了从侧面迂回的敌人。
回到河滩上,唐宏光到每一个散兵坑旁,逐一鼓舞了武装村民的士气,还把带回来的子弹带分配给了武装村民,好像还给了武装村民一些东西,应该是他从被击毙的政府军官兵身上获得的战利品。
这个小小的举动,极大的鼓舞了武装村民的士气。
当然,政府军也没有闲着。
从侧面迂回失败之后,政府军只能从正面强攻。
唐宏光还没有回到自己的阵位上,政府军的大部队就出现在了河滩上,而且李承志立即紧张了起来。
原因很简单,政府军不仅有两挺重机枪,还有三门小口径迫击炮!
更重要的是,政府军里肯定有炮兵官兵,因为他们把那三门迫击炮架在了丛林边缘的灌木丛后面,在唐宏光的视野之外!
显然,那三门迫击炮的威胁,超过了政府军手里的所有武器。
要知道,唐宏光再厉害,也不可能摧毁那三门迫击炮,也无法干掉炮手,而只需要几枚炮弹,就能让武装村民刚刚升起来的士气归零。
李承志知道,是他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只是,距离太远了,超过了六百米,因此他不可能在不用夜视仪的情况下,瞄准正在架炮的炮手。
李承志有点后悔,因为他没有提前把夜视仪装到狙击步枪上。
在他安装夜视仪的时候,政府军发起了进攻,而且首先就用上了迫击炮。
第一轮齐射,政府军打出的九枚炮弹至少有四枚落在了武装村民的防线上,而且有一枚就落到了一个散兵坑附近。
李承志没有看清楚,不过肯定有人伤亡。
紧接着,政府军的重机枪开火了。
在直射火力的压制下,武装村民很难按照唐宏光与李承志教的那样转移阵地,几个胆小已经蜷缩在了散兵坑里,根本不赶冒头。
这样的战斗,根本没有办法打。
李承志以最快的速度为安装好了夜视仪,不过他没有取下消声器。虽然六百米的距离对安装了消声器的J-61狙击步枪而言,显得稍微远了一点,但是七点八毫米子弹的弹头在飞行完这段距离之后,依然有足够的威力,而且比手枪弹在二十米外的存能还要大,足够打死打伤政府军官兵了。
因为迫击炮的威胁最大,所以李承志首先对付那几名炮手。
第一枪稍微偏了一点,落在了一名炮手附近。有趣的是,那名炮手正忙着重新瞄准,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危险。第二枪非常准确,子弹击中了炮手的身躯,而且在左侧肋部,因此右面的炮手没有察觉到。李承志跟着打出了第三枪,把位于迫击炮右侧的那名手里拿着炮弹的炮手送上了西天。
这一枪,收到了连李承志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这就是,那名拿着迫击炮炮弹的炮手在倒下的时候,他手里的迫击炮弹竟然爆炸了!
显然,这是很不可想像的事情。
迫击炮炮弹的保险安装在尾部,在发射的时候才自动解除。如果需要以投掷的方式来使用迫击炮炮弹,就得首先拿起炮弹在硬物上撞击尾部,解除保险,这样炮弹在落地的时候才会爆炸。
如果没有解除保险,即便炮弹从几米高的地方掉落到地面上,也不会爆炸。
显然,那枚炮弹肯定有些年成了,也许保险已经实效,或者是那名被击毙的炮手在倒下的时候,手上的炮弹撞到了硬物上。
当然,这次爆炸,直接毁掉了那门六十毫米迫击炮。
只是,其他的政府军官兵也察觉到了危险,知道附近还有敌人,而且埋伏在另外一个方向上。
问题是,政府军并不知道李承志埋伏在河对岸。
更重要的是,政府军只有三门迫击炮。
爆炸的硝烟还没有散去,一名军官就跑了过去,吩咐另外两个班的炮手转移阵地,并且让人去检查那门被炸毁的迫击炮能否修复。
显然,那名军官是一个极为理想的射杀目标。(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