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第九章失忆者·玉佩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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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刘元的记忆之海,回到自己的身体花了我不少时间,等我折腾完还魂的时候,刘元都醒了,期待的看着我,等着我给他答案。

    我无言的看着他。

    刘元很是紧张。“你也没找出原因?”

    不,我找出来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沉默了许久,终是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当年回老家的飞机失事?”

    刘元闻言一怔,道:“记得,那一次我差一点就死了。”

    我说:“把‘差一点就’这四个字给去了。”

    刘元呆了下。“我还没死呢。”

    “我在你的记忆里看到你没有跑掉,飞机失事太突然,机长根本没有时间给乘客发降落伞。你也没有得到降落伞,从而跳伞逃过一劫,你是就死在了那场事故里,烈火吞噬了你的躯体,就算没有尸骨无存,想来也不会是完整的遗体。”

    刘元低头瞅了瞅他自己的身体,又瞅瞅我,不言而喻。

    我让他等我一下。

    君长青似乎挺喜欢收集奇奇怪怪的东西,除了香料,更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化石,那些化石内容非常丰富,有恐龙蛋,也有一枚包裹着蛇和蝴蝶的琥珀(我拍照找人看过,根本没人认识琥珀里的蛇和蝴蝶是什么品种,喵了个咪的,蛇通体黑色,只有肚子是白色的,玄君跟我说,那是玄蛇,可寿万年的妖族,至于蝴蝶,他也不认识)。

    大整理的时候很多东西都给清理了出来,发现玄君与白姐都挺见多识广的,我便将我不认识的一些东西给它们过了眼,其中一样是一枚贝壳化石。我原以为那是君长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深海里溜达的时候顺手带回来的纪念,诚然,这贝壳是大了点,只有深海才能找到,人是下不去的,可君长青是人吗?他是半神,区区深海根本阻拦不了他。

    白姐告诉我,那玩意的确是深海的产物,却不是一般的贝壳,严格来说,那根本就不是贝壳。

    那是蜃壳。

    蜃是水族的一支,传说形似牡蛎,不过也有能修成龙的,水族的终极进化多为龙族,但能够修炼成龙的不多。蜃这一支水族走的是大众路线,因此又有蜃龙的传说,但也就是传说,真的蜃或蜃龙就没几个人见过,此物种生活在深海,而能去深海里溜达的......基本不是人。

    君长青收藏的这枚蜃是枚化石,玄君说,这蜃死的时候肯定几百万岁了。

    我当时就忍不住反驳:咱们且不说几百万前地球是怎么个模样,就说几百万的生物它的体型该有多大?肯定不会是一尺见方。

    玄君当时就给了我一双白眼:这蜃壳被炼制过。

    君长青再喜欢纪念品也不可能将一座山给搬回家,我当时就悟了,颇好奇的问:蜃壳有什么作用。

    能让君长青那么费心,想来是有大用处。

    玄君表示没用处,阿吉表示能泡妞。

    蜃吐出的气会形成海市蜃楼,但海市蜃楼里的景象......那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至于曾经存在还是如今仍旧存在,那可就不好说了。

    自这一点便可看出一件事:蜃有能力播放曾经存在过的东西与发生的事。

    简直就是电影,而且比幕布上的电影更鲜明与丰富,连3d都不如。

    且,电影都是编的,海市蜃楼播放的可是实实在在存在国或发生过的事物。

    君长青得到蜃壳时,华夏的电影业,还是黑白的,画质之差.......反正他是因此看中了蜃壳,觉得这玩意很适合讨媳妇喜欢,不过他媳妇现在都还不能化成人形,也就一直都没机会欣赏到海市蜃楼电影。而等她能化成人形了,人族的电影现在都有彩色的了,再过个几十年说不定能让人如亲临现场一般观察,完全用不着蜃壳了。

    然而以后的事谁知道呢,反正此时此刻这蜃壳是能解决一桩生意了。

    我将蜃壳从杂物间搬了出来,同时向刘元伸出了手。“你身上有一枚凤鸟玉佩吧?借我用一下。”

    刘元闻言自身上取出了一枚墨色的凤鸟玉佩,黑色的凤鸟身上隐约可见丝丝缕缕的殷红,仿佛泣血,仿佛神鸟被俗世所染。“这枚玉佩是我在一次拍卖里买到的,我特别喜欢,你怎么知道它的?”

    可怜的孩子,你的记忆真是被改得面目全非了啊。

    我将玉佩丢进了蜃壳里,然后对刘元说:“我请你看电影。”

    蜃气弥漫,这枚墨玉的往昔巨细无遗的在蜃气里浮现。

    这枚墨玉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严格来说,它压根就不是玉石,而是骨骼,因此电影的开篇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神魔大战。

    凤凰有五色,赤者为凤,青者为青鸾,白者为鸿鹄,金者为g(yuan)r(chu),亦做g雏,玄者为n(yue)|(zhuo),蜃气里最早出现的画面便是一只玄色的n|。

    我愣了下,什么情况?

    刘元忽道:“它和玉佩上雕琢的凤鸟真像。”

    我没吭声,不知为何,有种不怎么好的感觉,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n|的对手是一头黑龙。

    华夏民族认为龙凤呈祥,并因此而理所当然的认为龙与凤的关系是极好的,龙凤是夫妻,现实真的如此吗?

    自然是否。

    俗话说,邪不胜正,然而电影的开头就告诉我,正不胜邪。

    洪荒时代,有妖鸟作乱人间,猎杀神、妖与魔为食,黑龙奉天帝之名前去降妖,熟料,那妖鸟赫然是一头有着凶兽血脉的幼年n|。

    凤有五色,其中最强大者为凤,而最好战者为n|。

    凤凰乃神族,而凶兽乃洪荒所有物种的公敌,这头n|身上的凶兽气息之浓郁简直恐怖,黑龙完全想象不出是哪一位神君抽疯了将这么个怪物给生了下来。

    那不是妖孽,是神孽。

    “孽畜,速来受死。”

    黑龙将正派人物的台词说得很是义正言辞,我觉得,这位神君莫不是白痴?哪有人会甘心低头认宰的?

    反派与我的看法一致,因此n|给了黑龙一对大大的白眼。“智障。”

    黑龙出身尊贵,从未受过如此屈辱,几乎被气得哇哇叫。

    一番大战,终究正不胜邪,黑龙年轻气盛,又轻敌,与有着充足的猎杀神魔经验的n|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哪怕黑龙已然成年,哪怕n|尚未成年。

    鏖战七七四十九日,n|重伤,但它也将黑龙给打残了,正待享用美食,黑龙以秘法提升了自己一个境界的修为,这才得以没成为n|的盘中餐。不过这样的秘法,这位主打完了,不是立马死翘翘就是今后修为再也无法进步,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虽然煮熟的泥鳅长了翅膀,但n|也没放弃,拖着黑龙耗着。

    秘法不可能持久,只要拖到黑龙的极限,泥鳅仍会回到盘子里。

    黑龙在意识到自己真的干不掉这头变.态的n|后,果断撒丫子跑了。

    虽然n|是凤凰,而凤凰为百鸟之王,论起速度,黑龙自然不如凤凰,可这头n|是未成年鸟,丫毛还没完全长齐呢。

    没追上,n|只得放弃。

    黑龙想回到天庭,想告诉天帝n|是凤凰与凶兽的混血,神孽是所有神族的禁忌,而如此强大变.态的神孽,若说凤凰一族毫不知情,鬼都不信。他要向天帝状告凤凰一族,要带更多的强者将那头该死的n|挫骨扬灰,要让制造出神孽的南明神族灭族。

    黑龙拼命的飞,然后.......死了。

    红衣如火、容颜美得颠倒众生、甩开喜、妲己及褒姒(为毛用祸国妖姬来进行比喻?自然是这位神女极妩媚,不是皮相的妩媚,是自骨子里透出的妩媚,总感觉她以后像红颜祸水多过神女,嗯,是以后,因为她的人形看上去也就五六岁)一亿条街不止的神女在天门之外挡住了黑龙。

    “本王不想杀你的,真的,奈何......你这次需要斩杀的妖孽,本王大抵是识得的。且,神孽之事揭露,我会很麻烦的。”

    瞅着自称本王、红衣如火的神女,我瞠目结舌。

    神女没有半点心慈手软的将黑龙给屠了。

    为了不留痕迹,还顺手一把火将黑龙的尸体给烧了,凤凰真火烧得很干净,只剩下一块似是玉石的黑色物体。

    墨玉在地底埋了千万年,也可能更久,直到西汉年间才得以重见天日,因其珍贵,被得到的人按着人世的规则献给了当时最强大的人——皇帝。

    彼时在位的皇帝是汉武帝。

    汉武帝将墨玉与和氏璧做传国玉玺后还剩下的一点玉料做为礼物准备送给儿子,先让两岁半的小儿子弗陵选择。

    弗陵选择了墨玉,汉武帝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墨玉的材质虽然不错,但上头隐有血色,感觉不是特别好。加之和氏璧的历史,论珍贵,墨玉远不如和氏璧,便问弗陵为何选择墨玉。

    弗陵说,和氏璧是做玉玺用的东西,是父皇的东西。

    必须得说,汉武帝晚年最喜欢这个小儿子真不是没有原因的,政治很敏锐,也很谨慎。凡是跟皇权沾边的权利与东西全是汉武帝的,都跟他没关系,他不能沾。汉武帝还活着,皇位跟他没关系,汉武帝死了,那更跟他没关系,太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虽然因为做了几十年太子都还没升职而有些心理问题,但身体很健康,肯定不会死在汉武帝前头。

    汉武帝晚年多疑到神经病的境界了,弗陵一个小孩子便能如此敏锐,说没他的影响,鬼都不信,不过弗陵的表现汉武帝很是满意。

    对弗陵很满意,那么对旁边眼睛一直在和氏璧上的太子自然不是那么满意了,但汉武帝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就是了。

    弗陵拿了墨玉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好,宫里有的是好的大匠,可他也得先决定将玉料雕琢成什么,别人才能下刀。

    巫蛊之乱爆发时,汉武帝巡幸甘泉宫,还带上了最为喜爱的小儿子弗陵。

    他们的背后是因为巫蛊之乱即将大乱的长安,历史学家都觉得,那个时候都对戾太子挺冤枉的。君王年轻时,美丽的姑娘都衷情于君王,很是满足了君王的虚荣心,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君王发现,美人们的目光都放到自己长大的儿子身上。

    哼,儿子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了。

    担心与害怕儿子威胁替代自己地位的君王自然而然与日渐成长的儿子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是病,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什么病,奈何此疾为不治之症。

    我也觉得戾太子挺倒霉的,却不是因为他摊上个有老年病的皇帝爹的事,而是......他只差一点便可以登上王位了,真的是只差一点。

    刘彻与弗陵在甘泉宫命悬一线,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若是这两位在那个节骨眼上挂了,戾太子自然就不是华夏四大悲剧太子之一了,他会是一位皇帝。虽然不会如汉武帝那般武功卓著,但他的风格很适合做一个休养生息的守成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