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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十一月二十七,大雪。
离圣诞节还有整整十八天,但旧金山显然已经提前进入到了节日状态。街道上充满着悠扬而欢快的音乐,路上行人们的脚步也慢了下来,学校贴出了放假通知,整个城市好像即将进站的列车,关闭了发动机靠着惯性慢慢滑进车站。
何群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时不时看一眼自己的手表,老旧的上海牌手表时针已经挪到了五的位置。
他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匆匆忙忙地下床。因为动作太大引起了下铺极大的不满。
“何群,大早上的,你干什么!”上铺不满地开口道。
“还能干什么,等着去迎接新主子呗。”有人怪声怪气地说道。
何群连连道歉姿态极低,但同时手上的动作却不慢,迅速穿好衣服鞋子,漱了漱口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他出门的时间是美国时间上午五点十五分,大街上几乎没有人影,只有几辆标着“taxi”标志的红色福特在街道上迅速穿行。
何群其貌不扬,性格又胆小怯懦。照他妈的说法,若不是脑袋瓜读书还好使,又有点小运气,他就算上街要饭也要不过人家。
他妈为着自己这个倒霉儿子,可是操碎了心。这么多年只要路过的庙,不管是佛的还是道的,总要过去拜一拜,许是诚心感动了上天,何群虽然过得艰难,但好歹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现在。
小学的时候,以最后一名的成绩荣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时候,又因着前面一位同学生病,补了最后一个录取名额。
一九九三年高考的时候,恰好遇到高考扩招,原本何家连工作都给儿子安排好了,国企汽修厂文员,实打实的铁饭碗。这酒也请了钱也送了好话也说了一箩筐,一转头,儿子考上大学了。
夫妻俩心里这滋味呦,是又喜又惊又后悔,后悔啥,送的那两只老母鸡送早了呗。
但转头一想,这大学生好啊,一出来就是干部身份,工作也是国家帮解决的,这傻儿子终于熬出头了。
何妈妈这一高兴,又杀了两只大母鸡,当然这回是给各路神仙送过去的。凭他儿子那傻样,能走到今天这步,没有神仙关照,连她这个当妈的都不信。
那个年代各家各户的条件都算不上好,这两只大母鸡的诚意可就太足了,许是哪路神仙一激动,这一个用力过猛,后面的发展就不在何父何母的控制之内了。
于是,何群凭借着他在读书上还算好使的脑袋,以及几大盆狗屎运,成功走出了国门,走进了全美前五世界前十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成了一名光荣的公派留学生。
消息传来的时候,整个镇子都沸腾了,南江省甬宁市市长亲自上门恭贺,何群一下子成了十里八乡乡亲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然而他的好运气也就止步于此了。何群猜想是隔着一个太平洋,他妈拜的那些神仙管不到美利坚合众国,所以他就原形毕露了。
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读书脑子虽然好使,但能一路过关斩将走到现在的,哪个脑袋瓜不好使?于是何群成了这批公派留学生中唯一一个没有获得美国学校奖学金的学生。
没奖学金,不受同伴待见,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去找工作,一开口就被人家拒绝,一连大半年,他能活着简直是奇迹。
后来学校里的教授实在看不下去了,给他在学校里安排了个勤工俭学的工作,打扫卫生,一天打扫两回,工作轻松,报酬也不错。
这一打扫,美国教授就看出这个华国学生好处了,这个学生虽然话不多,好吧,是几乎没有,但人家做事规范啊,让他擦三遍,绝不会擦两遍,让他顺时针擦洗他就绝对不会逆时针擦洗,好苗子啊!
从打扫走廊到打扫办公室,再到打扫教授实验室,最后成为教授实验室里最底层的一个小杂工,何群仅仅用了两年。
等到大二结束了,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各大教授实验室里挤,拿着实验室正式员工卡的何群才发现,或许……自己的狗屎运还在。
何群嘴笨却极有自知之明,以他的资质,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杂工工作。等到四年大学毕业,带着“辛普森实验室”的工作履历,顶着伯克利毕业生的头衔光荣回国,然后在国内某高校或研究所找个体面的工作,这应该是他最完美的人生轨迹了……直到辛普森教授找到了他。
“何,你是我亲手带进实验室的,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所以……”教授调皮地眨了眨眼,“有没有兴趣做研究员助理,哦,准确地说,是一位实习研究员的助理。”
“你的薪资我可以按照正式研究员助理的八折给你,而且在你未来的履历上,可以正式写上辛普森实验室研究员助理的经历,我会给你签名。”
天降馅饼!
如果说辛普森实验室杂工的工作经历可以让他进入国内普通高校任职,那研究员助理,可以直接把普通高校替换成国内著名高校,甚至努力一把华清燕大也不是没想头的!
“好……好的,教授,我……我一定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刻苦用功,做一个好的助理!”哪怕他平时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这时候也激动地说了一连串话来表决心。
何群成为研究员助理后的第一项任务,去机场接自己未来的研究员。
拿到这位研究员照片的第一反应是“帅”,“真帅”。第二反应,不对啊,这研究员这么看起来这么面嫩,长得跟刚进大学的小年轻似的。
何群本想着拿照片让辛普森教授再确认一下,但他尝试张了两次口,都被其他人打断了,这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还没三呢,就已经竭了。于是何群决定到了机场再说,反正教授给了研究员的名字和航班号。
这个研究员叫林易,和他一样是个华国人,一个亚裔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之间还是很好认的,自己把他的名字用中文写得大大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果这样也不行,他还做了第二手准备,将请求机场广播寻人的话写在一张小纸条上,实在找不到人了,他就到服务台,将小纸条递给他们,完美!
早晨五点多,只有一班公交到机场。月初的时候,因为地铁动工,规划图沿线的马路被围了一半,说要建造当今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现代化地铁。地铁快不快何群是不知道,他只知道这老的公交站被围起来了,他得多走一公里去新设立的临时公交站坐车。
紧赶慢赶赶上第一班公交,约莫在公交车上晃了一个多小时,他终于到达了旧金山国际机场。这时候离航班到达还有半个多小时。
何群半个身子靠着护栏,又开始重复低头看手表的动作。一边看手表一边在心里机械得默念自己的自我介绍草稿,“我是辛普森实验室的员工,我叫何群。我是辛普森实验室的员工,我叫何群……”
“你好,请问……”突然何群只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他脑子还未思考,嘴巴已经张开了,“我是辛普森实验室的员工,我叫何群!”
很好!说出来了!他说出来了!不对!何群下意识地往后一缩,警惕地抬起头来。
只见一个年轻男人站在他面前,这人很高,五官凌厉立体,肩膀极挺,上身穿着一件黑色高领毛衣,外头罩着宽大的灰色格子大衣,下面一条黑色呢料长裤并同色系马丁靴,显得双腿笔直修长。
帅!但神情好像有点尴尬,帅哥的手保持着拍他肩膀的样子,似乎有些僵硬。
何群咽了咽口水,心里隐隐有了那么点不好的预兆。
“你好,我是林易,你是来接我的吧?”帅哥看了眼自己僵在空中的右手,甩了甩,默默收回来插进兜里,脸上露出一个十分标准的温和笑容。
林易?林易!何群目光上移,眼神对上帅哥那双深邃的眼睛,他浑身一个激灵,下意识地举起手里的接机牌,大声重复道:“我……我是辛普森实验室的员工,我叫何群!”
声音隆隆,响彻机场。
帅哥,哦不,是林易,定定地看了挡在自己脸前面的登机牌三秒钟,嘴角抽了抽,不由开始怀疑自己来伯克利这个决定的正确性。
当然,他在接机牌被放下的时候已经恢复了亲切温和的笑容。
“何群是吧,你已经自我介绍过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要接的人是我没错,所以,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林易笑眯眯地说道。
何群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瞳孔开始涣散,额头、后背、手心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他的头机械化地上下移动着,嘴唇微微颤抖,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走?”林易再次开口。
何群浑身一震,用力点头,随即目光呆滞同手同脚地向前走去。
“碰!”人体与玻璃相撞发出的清脆碰撞声。
林易的太阳穴直跳,他再也维持不住脸上标准的温和笑容,快步上前,一手拽住何群后颈衬衫处,将人拽了起来。
随即林易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拽着一个目光呆滞的人,大步向机场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