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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轩是被姜月秀催着来找李锐的,他干脆就顺手带上了朱秋月。
朱成功天天上街卖肉,可是冯仙却不像姜月秀那么有空早上能起来做粥,于是朱成功每天到街上以后买个耐饿又便宜的粢饭团当早饭,又把朱秋月的早饭问题托给了姜月秀,送了一袋子大米给姜月秀。
今天早上,朱云轩却是特地交代了,让朱秋月少吃点粥,等他们到了街上再买好吃的。
朱秋月这些日子下来,已经对朱云轩信服无比了,自然马上答应下来,现在到了李锐住的地方,看到保姆小惠在外面搞卫生屋子里只有三个孩子,马上就开口问了:“云轩,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朱云轩什么没吃过?早就对镇上的早餐有了免疫力了。
“我要吃粢饭团!”朱秋月马上开口,朱成功对女儿挺好,每天晚上都会给朱秋月讲故事,没故事讲的时候,就说说自己卖肉的事情。
“我们去买粢饭团吧。”朱云轩看向李锐。
李锐马上点了点头,又想到那个跟着自己的保姆:“让小惠去买好了。”保姆小惠一个月工资六百,郑笑晴又另外给了一千的生活费让她买菜做饭,除此之外,也给了李锐一些零花钱。不过郑笑晴给的零花钱到底不多,一千的生活费却是很高的,也交代了李睿想吃什么都让小惠去买。
粢饭团是糯米做的饭,里面放上东西用布包着用手捏紧做出来的。有甜的也有咸的,甜的外面是不加任何东西的糯米饭,里面放上两勺子白糖拌芝麻,再放上一截在油里炸到松脆位置的油条;咸的却是用加了酱油猪油的糯米饭,里面放几粒花生、一点榨菜还有一点葱花加油条捏出来的。当然,摊子上还有咸菜什么的可以选择。
如今东西便宜,粢饭团有五毛的也有一元的,但大部分人吃个五毛的就足够饱了。
“我要白的糯米饭,里面放咸菜花生和油条,秋月要一个甜的粢饭团,锐锐要一个咸的。”朱云轩让小惠去买的时候是这么要求的,买回来的也合乎他的要求。
饭团捏成椭圆形,两头小中间大,作料都在中间,甜的两头还沾了白糖,让朱秋月吃的很高兴。李锐的咸饭团散发着猪油拌饭的味道……事实上他就是带馅的猪油拌饭。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朱秋月吃完东西就去玩李锐带来的拼图了,朱云轩则看向了李锐。
昨天两人没什么时间单独相处,他也没有细问,结果一晚上辗转反侧,重生这样的事情太过玄幻,得到这样的机会以后,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想要改变的过去实现的愿望的吧?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幸福一生,李锐呢?说实话,李锐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得到别人努力一生也得不到的东西,那这辈子……
“你呢?”李锐反问。
“我想让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不过现在我太小了……”朱云轩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他已经改变了一些了,但根本没多大关系。
现在,他寄予厚望的就是那些自己设计的衣服了,昨天郑笑晴走了以后,他就让姜月秀不要给郑笑晴订的衣服做她常做的样式,这一点让姜月秀非常不理解,觉得他是小孩子多事,甚至决定从昨晚就开始开工……
那时候他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哭:“妈妈做的衣服不好看,那个阿姨肯定不会穿的!”这才让姜月秀打消了念头,就说今天下午,他还打算陪着姜月秀到镇上买布料然后给郑笑晴做几套能穿得出去的衣服呢!
“我也太小了,以后估计会选择经商……现在么,我在想我能不能写小说。”李锐开口,曾经他一度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也写过不少东西,不过突然被扔去军营以后,所有的一切就被扔下了。他现在年纪太小不可能有机会去赚钱,但是写写小说还是没问题的。
“你想抄袭那些知名小说?”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看过小说,朱云轩记得自己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就迷上金庸古龙了,再后来也看过一些网文。
不过,以后李锐打算经商这一点倒是让他有些出乎意料。
“你还记得那些小说具体的内容吗?恐怕连情节都记不全吧?”李锐对着朱云轩笑了笑,他不是电脑更没办法过目不忘,早就忘了自己当初看过的那些小说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是别人的。
“我记得,你上辈子离家出走好像是作文被抄袭?我们现在的年龄也只能写作文了吧?我现在倒是能保证自己的作文被刊登出来了!”朱云轩记得那时候学校的老师立志于拿着大堆的作文去各个地方投稿,可惜他从来没中过……那会儿朱秋月倒是中过一回,还得了五块钱的稿费,这事被家里人念叨了很久,朱秋月还特地收藏了好几本刊登了她的作文的小学生杂志。
写作文?小学生作文基本没稿费不说,这也太幼稚了!“我以前写过一篇武侠,前段时间抽空重写了两万字,你要不要看看?”李锐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念初中的时候,内向不敢跟人交流,干脆就用课余时间写小说,那篇文他整整写满了三个厚厚的笔记本,班级里不少人都看过,每次回家还会用电脑慢慢地敲了发到网上去……后来他又写过好几本小说,不过说到底,最初的这篇武侠是他注入了最多的心血的。
朱云轩接了那个笔记本,李锐的字很端正,文章没有过多华丽的描写,但是让人看着很舒服,开头就是狗血的杀父之仇,然后没了父亲的主人公投奔了被父亲帮过的一个富商,无意间发现自己带出来的两部功法除了一部是家传武功以外,另一部竟然是魔门的杂学……
身为大侠的父亲为何被杀又为何会有魔门的东西?从未出现过的母亲难道跟魔门有关?虽然狗血和烂俗,但很久没见过书本的朱云轩还是一口气看完了:“主人公的母亲不会是魔门圣女,然后魔教为了找回东西杀了他爸吧?”一般来讲,都是这么发展的。
“不是,主角的母亲还在世,当初丈夫无意间救了一个魔教逃出来的女人,那个女人又一直在夫妻两人之间捣乱,刚烈的妻子就在大怒之下扔下孩子远走海外了……父亲被杀其实是他的好友算计好了他跟人比武的时间以后下的手,”李锐笑起来,“主人公后来武艺大成,毒术和易容术同样高明,他进入江湖追查父亲的死因,然后跟父亲当年的好友、母亲的入室弟子、魔教圣女、父亲好友的女儿还有江湖上的年轻少侠黑衣杀手之间发生了很多纠葛……”
“种马文?”朱云轩好奇起来了。
“不是,他爱的一直是那个帮了他的富商的女儿,最后的结局就是隐居起来当了一个商人。我知道,二十年后这样的文肯定没市场,不过现在应该还可以吧?”李锐也有些不确定,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的写手,都是2000年以后才崛起的,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写写杂志文?算了,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不过,他倒是可以在网络文学出现以后去写写穿到古代改变历史的强国文或者穿到异世最终成神的玄幻文什么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还有没有时间了。
“我前几天去过新华书店,里面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书……其实你可以写写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那可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两个人了。”朱云轩同样不知道这时候武侠小说能不能出版,前几天他在镇上四处看的时候,租书店里最多的还是金庸古龙和琼瑶。
“写了再说,反正也只是爱好而已,就算不能出版也没关系,我早点写了,等十年后放到网上,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个大神。”李锐笑了笑,没打算把写作当正职,不过他如今再去上小学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了,既然如此,就抽这辈子最空的这段时间来写写小说好了……不管朱云轩怎么决定,他知道自己以后还是要回上海或者回北京的,到时候,就绝对没机会写小说了。
“你一定能成的。”朱云轩笑了笑,从李锐这里找到了纸笔,开始画衣服的样式,画到一半,他突然抬起头来,一口气说了一大串:“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年级第一,参加所有的比赛,让我爸妈也为我自豪一回!对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学书法和绘画?要不要我陪你去?见鬼了,我上辈子竟然一样特长也没有!”
朱云轩上辈子很喜欢摄影,大学以后加入了专门的摄影社,可惜后来为了赚钱还是放弃了。
“好啊。”李锐答应了,上辈子他妈妈让他学钢琴,可是因为爷爷奶奶的关系,李佳欢李佳杰去学了钢琴,他反而只学了一个学费最便宜的书法。
朱云轩想样样得第一,可书法这玩意儿,他估计得不到第一了,其他地方,两人也要比一比才行——自己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不能太过低调了。
时间过得很快,等朱秋月拼好一幅小红帽的拼图以后,姜月秀就来接朱云轩了。
目送朱云轩出去,看着小惠已经在厨房里忙了起来,李锐无所事事地进了房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而朱云轩,跟着母亲去了镇上的布店,对着各种小碎花色彩鲜艳的布料一时无言。
选了很久,到底还是选了几样花纹典雅的布料,文德镇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养蚕,朱云轩的棉衣被子里面装的都是蚕丝,而这边的人又会种棉花,布料倒是质量不错又便宜的,如果款式做的新一点,就算郑笑晴不会拿来穿,估计也会发现里面的商机……要是郑笑晴真的没有发现,他也只好按原定计划让母亲去附近的厂里问问了,可惜这边的厂规模都不大,如果他们不讲诚信的话,他们可能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最后,等姜月秀在给洋娃娃做了好几身衣服当做练习,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做郑笑晴订制的衣服的时候,9月1日到了,小学开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