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算是胜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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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常杰听说过火药,宋军近几年忽然搞出来的东西,只要是对宋国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听说过这东西。

    前两年宋人在西北跟党项人打的脑浆子都出来了,交趾人肯定也不会闲着。就在这之后,他们便听说了宋人的火药。

    但听说是一回事,真正面对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西夏人至今,除了加厚铠甲,耳塞堵耳,以及分散阵型之外,还真没找到对付火药的好办法。他们也曾回收过宋人的哑火火药,但回去仿制出来的火药,效果总是没有宋人的好。

    到了交趾人这边,头一次亲身经历火药的威力,李常杰被吓得魂飞魄散。

    吴顺孝的部下回来的时候说宋人会法术,能让富良江起火。李常杰心中一万个不信,但事实却是如此。

    今天见到火药,见到士兵们面对火药时的惨状,李常杰不由肝胆俱裂。

    自己还是低估了火药的威力啊!

    “散开!散开!撤退!”

    临阵指挥的将官嗓子都喊破了,但是初见火药的交趾士兵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大多数顶在最前面的交趾士兵已经只顾着逃窜,保住自己的性命,其他的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贼人退了!兄弟们!现在正是冲锋的好时机,冲啊兄弟们!冲啊!”

    小石头登高一呼,顿时从者无数。然而一根刁钻的箭矢却直奔小石头眉心而来,方腊眼尖,一脚踹在小石头屁股上,小石头便一下子往前栽倒。

    只听叮的一声脆响,那根箭矢不偏不倚落在了小石头的头盔上。

    幸好小石头的头盔材料不错,那箭落在上头,顶出了一个小指大小的凹坑。

    小石头摸着头盔上的凹陷,回头看了方腊一眼,朝他点点头,然后从一旁的士兵手中抓起军旗使劲摇晃,大喊道:“冲啊弟兄们!不要怕!”

    王舜臣在西北不算得志,种朴这个时期还没有意识到他箭术有多么高超。

    此时王舜臣就在站在唐宁身边,唐宁指着一个骑着马的交趾将官说与王舜臣,不到三个呼吸间,那人就会惨叫一声,中箭落马。

    越想越觉得自己这笔生意赚大了,三百套步人甲,一百匹战马,换了一个种师道,一个王舜臣,这么划算的买卖,自己做梦都能笑醒。

    不过估计种朴也会笑醒,三百套步人甲,一百匹战马,把自己的侄子送到了整个大宋最有前途的军队里,虽然搭上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弓手,但这笔交易肯定是稳赚不赔。

    “杀杀杀!”

    在军队中,军旗也是一种武器。

    但这玩意非大力士挥舞不动,一般人挥个两三下胳膊就没劲了。

    而小石头天生神力,正好适合这东西。一棍子抡过去,势大力沉,直接就给人拦腰来一下,能再站起来,都是好汉。

    交趾的弓兵的特点就是他们不仅弓术了得,近身肉搏的本事也不错。

    由于地形的缘故,大多交趾士兵都是常年生活在丛林中,靠着弓箭狩猎的猎人,被征召而来。

    他们身手敏捷,箭无虚发,大宋军队以前在他们身上吃了不少的亏。

    但是现在不同了,一个燃烧弹丢到人群里,这帮家伙本事再高也不能踩着火跟宋军作战吧?

    加上脚底下的草皮也被一把火点燃,烧的虽然不算旺,一脚就能踩灭,但是冒出来的黑烟让他们呼吸困难。

    不巧的是交趾军队正好在下风位,甭管是什么烧起来,吃灰的总是他们。

    李常杰一看,心里凉了一半。自己低估了火药的威力,选择第一时间跟宋军接战,结果就造成了巨大的伤亡,同时还让士兵们军心受挫。

    而宋人的铠甲精良,肉搏的同时又用火攻。现在即便是不愿承认,这一仗的胜负已定了。

    不过幸好之前在宋军渡江的时候,火矢也对他们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总的来说,这一次的交换是各有胜负,只看跟自己的预期有多大出入了。

    李常杰如此安慰着自己,然后下令全军撤退。

    背后的山谷里面埋伏着六千士兵,这是李常杰留的后手。可宋狗不仅狡猾,还谨慎,就想是狐狸一样。

    追了两步他们就不追了,开始清理战场,占据了李常杰原本的营寨,搜索着有无可用的物资。

    打了一场胜仗,天使高高兴兴的回开封送信去了。临走之前,还跟唐宁苦口婆心的说,人有时候不逼自己一下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的……巴拉巴拉一大堆。

    唐宁陪着笑,听到他说完。等他走了,唐宁才收起了笑容。

    此战看上去是宋军的大捷,但实际上呢?

    昨夜死在肉搏中的宋军不多,也就二百多人。但是渡江时中箭身亡的,不深落入江中再也没上来的士兵,足足有将近四千多。

    对于宋军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伤亡四千人可以接受,但阵亡四千人就是另一个概念了。

    这一次大宋没打算把交趾灭掉,只派了五万人进攻升龙府。其余的部队,赵煦也没调度过来,五万人少一个,那就是少一个,没什么补员不补员的说法。

    对方主场作战,

    而我军但凡有所损耗,就是不可逆的。在这样的局面下,以四千将士的性命,只占下了富良江畔的一个落脚点,这样的交换合适吗?唐宁陷入了深思。

    “唐将军,这片地方夺下之后,咱们有三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走丛林,这条路危险,但却是捷径,能够很快抵达河内,也就是升龙府。

    另一条路,就是商路。这条路虽然绕了些远,但胜在安全。不过想要去升龙府,还要渡过红河才成。

    第三条路就是交趾的公道,不过这条路贼人定是把守森严,若是从这走,恐怕一路上会不停作战。”

    半个时辰之后,楚管家就抱着一卷地图跑过来指指点点了。

    唐宁听了半晌,手中折扇一直在另一只手掌上不停敲击,发出啪啪的声响。

    “丛林为何危险?是因为猛兽毒虫?还是其他的原因?”

    “猛兽毒虫只是其中之一,交趾人有些村庄就是在丛林中搭建的。他们精于丛林作战,熟知丛林的地形。如若设伏与丛林之中,以我军之力,恐难以为敌。”

    楚管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还好种建中做了功课。唐宁问了话,他便如此回答。

    点了点头,唐宁道:“那便走商道吧,这条路通不通螺城?”

    “通么……是通……”楚管家一愣,随即回答道:“可是去螺城是绕远啊,唐将军,咱们的目的地不是升龙府吗?”

    “升龙府固然要去,但我们的意图不能过于明显。要是被交趾人看穿了意图,集结重兵在升龙府死守不出,咱们能有什么办法?

    这一仗打下来就只剩四万五千人了,这里的地形还不适合骑兵作战,无形之中,又少了一两千人的战力。

    所以咱们要尽可能的分散敌人的注意力,让他们以为咱们为了土地而来。

    等到他们开始在各处布重兵防守的时候,咱们就突然调转枪头直取升龙府,打他们一个出其不意。这样取胜的机会才更高一些。”

    楚管家听的云山雾罩,跟他说行商之事他在行,聊到军事话题,就不是他的强项了。

    不过看到种建中微微点头,楚管家就挑起大拇指道:“唐将军运筹帷幄,实乃人中豪杰,少年英雄。

    老夫实在是佩服,佩服啊!”

    就在唐宁谦虚的说过奖之时,门外忽然闯进来一个小兵道:“报~!交趾军遣使要求我军释放战俘,将主见还是不见?”

    “来者是客,这些士兵愿意近一番地主之谊怎么了?让他滚!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