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再入三山屯

笔韵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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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泰孝曾说踏上大清地界后,立刻自刎,但是他食言了,因为还没等他掏出刀子,一支利箭就从远处飞来,将他的太阳穴刺了个对穿。

    远处那个穿着猎户衣服的人,已经飞快的抽出了第二只箭,瞄准了胤祚。这人绝对不是猎户,绝对不是!

    箭还没射出来,猎户已经软软的倒下了,背上插着一柄明晃晃的小刀。没看到出手的是谁,只听到身前草地里惨呼声不断,显然这样的猎户不止一人。

    胤祚此时已经回过神来,立刻下马,趴在长草里隐蔽起来,关外八旗兵的箭法他是知道的,五十步内箭无虚发,而且出手还快,当年满清就是凭借这样的骑射大军打败了成吉思汗的后裔。

    而那个猎户的箭法显然比八旗兵还要再高许多。就在刚刚,他和张泰孝从山路走到平地,张泰孝还没来得及慷慨就义,只见嗖的一声,就摔下马了,只见太阳穴上插着一只箭。

    胤祚向箭来的地方望去,只见百余步外站起个人影,第二只箭已经蓄势待发了,要不是突生变故,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不远处张泰孝的尸体还在汩汩淌血,鲜血在他脑袋下面汇集,把残雪融化,形成了一个小血泊。

    还没来得及给他哀悼,远处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已经戛然而止了。

    总共二十一声,胤祚很佩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计数,想必杀人的那个人也很佩服自己杀的如此的有韵律。

    刺客是一个接一个死的,而且没听到兵器碰撞的声音,所以救他的肯定是一个人,而且是个武功高强的人。

    小心翼翼的从地上站起来,在躲在马身后,小心的望了望,远处林中一片茫茫,连点血光都见不到。东北肥沃的土地让森林长得异常茂盛。

    “哪位好汉相救,还请让在下知晓恩公姓名!”胤祚拱手喊了一声,是站在马后喊的,以免有没死透的猎户射冷箭,自从这次被刺杀的事情之后,胤祚变得非常小心。

    没有回答,胤祚又喊了两声,还是没有声音,看来救他的人不想留下名字。

    张泰孝的尸体,只能留在此处了,这里绝非善地,谁知道这样的猎户会不会再来,速速离开才是明智之选。

    虽然向导死了,但这里已不是山区,林间依稀可见小路,只要顺着路走,肯定能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胤祚发现自己见多了生生死死,已经变得坚强了许多,张泰孝一路上虽然不苟言笑,但也算是个性情中人,还隐隐的把胤祚当做情敌,让他哭笑不得。

    这样一个陪自己走了大半个月的同伴莫名其妙的死了,胤祚也没觉得情绪有太大波动,就像张泰孝只是回李朝了一样,这样的改变不知是好是坏,想起来自己与张希载交战时,死了一千两百名弟兄,部将们都觉得是大胜,只有他觉得心里像是被捅了一样的难受。

    不知以后自己会不会成为那庆祝大胜的人中的一员。

    救胤祚的那人一路上都在跟着他,这是从来不在胤祚面前显露身形,胤祚知道是因为一路上不时可以闻到血腥气,隔三差五的还能看到拿着弓箭的尸体。

    胤祚研究了下那具尸体,伤口在喉间,一刀毙命,穿着粗布衣服,裹着兽皮,寻常的猎户打扮,只是手上那具牛角大弓暴露了这人绝不是一个猎户那么简单。

    箭头是三棱形的,带有倒刺,没有作死的伸手去摸,既然是刺客,箭上会涂毒,这是常识。

    搜遍了这刺客全身,只有三四两散碎银子,证明身份的东西自然是一件没有。

    拿了那几两银子,然后胤祚就继续赶路了,倒不是缺这点银子,只是觉得心里头有股气,要找个撒气的地方,把刺客的最后一点银子丢拿走,这就很符合商人的报复手段。

    离有人烟的地方越近,刺客就越少,等胤祚到了三山屯城下的时候,他激动的差点流出泪来。

    仰着头看了许久的天空,才向城门走去,那场大战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城中也正常的秩序,只是地处边陲,来往的行人客商寥寥无几。

    像胤祚这样牵着五匹马风尘仆仆的人,一下子就吸引了城门官兵的注意,一个城门卒已经搭弓上箭了。

    如果可以,胤祚宁愿风餐露宿,一路走回齐齐哈尔,也不想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进入三山屯,但无奈张玉贞给他的补给已经全部用完了,再不进城又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了。

    而周围的村庄因为大战,基本都没抹平了,而有人烟的几个村子又随处可见巡逻的民壮,被当做李朝跨境的参民一刀砍了,冤死了都没地说理去。就胤祚现在的形象,用汉话说自己不是参民都不会有人信。

    思来想后,他还是决定来三山屯碰碰运气。

    守门的兵丁见胤祚在城门前久久徘徊不去,起了疑心,围了上来。

    “什么人?为何在城门前站着?”一个小卒盘问道。

    “我想进城,可遗失了官府的文书,故而久久立于此处。”

    城门卒们听了这话,更加警惕,悄无声息的把胤祚围在中间,一旦他稍有异动,立马兵刃加身。

    “你是李朝人?”那小卒声音变得冷漠,李朝越境的参民他是知道的,都是一伙亡命之徒,边军的弟兄不少都是在李朝采参人的手上。

    胤祚摇摇头,断然道:“我是清人,带我去见把总大人吧。”

    那小卒戏谑的说:“你说不是李朝人就不是啊?还想求见把总大人,老子越看你越像个刺客!”

    长期身居高位,让胤祚差点忘记了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的道理,在大清只有银子才是万能的,其他的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

    胤祚忙拿出那三四两散碎银两,散给了周围的小卒,又犹豫再三,从怀里取出一张十两的银票,递给刁难他的那个小卒:“诸位兄弟辛苦,买买酒喝吧。”

    送银子也将就方式方法,不能是买东西那样掏银子付钱的冷漠样,也不能是一副财大气粗样,最好是即自己肉痛,又能让别人把银子拿的舒服。

    那个小卒现在就很舒服,脸上的鄙夷已经换成了媚笑,拱手道:“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个灾,遇到个难的,文书丢了也很正常,在回乡补办就是,我们要是因此刁难,未免太不近人情,且进城去吧!只是把总大人公务繁忙,却不是我等想见就见的。”

    “明白,只是还请军爷多多通融!”胤祚说着,又递过去一张十两银票。